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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分别是什么?

2021-01-21


       对于知识产品的知识保护,你了解多少呢? 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你进入了吗? 那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关于知识产权这些要点大家一定要注意记得: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1、专利权的保护
 
  在我国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者受同等保护. 我国遵循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我国是《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方,外国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向我国递交专利申请.目前,我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审查、注册和管理
 
  2、著作权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
  著作权所有人可以向有关管理单位登记作品著作权,但登记不是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负责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等.
 
  3、商标权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保护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除注册保护原则外,《商标法》的另一重要原则是申请在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先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可能会获得注册批准,取得商标权.我国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审核和管理.
 
  4、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定义的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我国共有三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法律注册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


 
         
 
  5、商业秘密权的保护
 
  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中:"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保护基本相同,认定商业秘密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也基本一致.
 
  二、专利申请的10大误区!你入坑了吗?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半年到一年可以授权;发明专利则需一年到两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
 
  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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