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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可以说,今日油条的火,几乎没有任何成本,因为名字的“天生有范”,加之“碰瓷”和“创意”的助推,在网络媒体的炒作下,迅速成为“家喻户晓”的餐饮品牌。吸引了包括某大集团和很多知名企业的相继合作。
当然作为一个“投资小,见效快,大品牌”的项目,自然受到大家的追捧,这比品牌连锁便利店改造夫妻店的机会大多了,但隐藏在背后的“侵权”和“碰瓷”问题或许是个大问题。
而“今日头条”、“头条”等标识属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头条app的那个公司,并在众多领域申请了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考虑以下因素:
①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②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③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④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⑤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⑥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
餐饮行业与互联网行业虽属于不同的行业及产品类别,但若是“今日头条”商标若能够被商标局或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按照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对驰名商标就可以跨类别保护,若是他人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模仿驰名商标权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模仿他人驰名商标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因此,若是“今日头条”能够认定为驰名商标,字节跳动公司或可以对使用“今日油条”商标的行为请求相关机构不予以注册、并禁止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该商标。大家的看法是怎么样的,认为今日油条是否侵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