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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Q : 新成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A :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2、Q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A : 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3、Q :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A :(1)Ⅰ类知识产权可反复使用,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2)同等条件下,Ⅰ类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模块的评分更高。
 
4、Q :企业想申报201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但是企业2017年销售收入为0,成长性如何计算?
A :只计算后两年的增长性:
  (1)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2)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5、Q :什么样的审计事务所具有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资质?
A :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审计公司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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