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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与专利壁垒之间的区别

2019-02-22


专利问题是横亘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拦路虎,发达国家企业凭借技术垄断优势,用专利保护甚至是专利壁垒来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正常的专利保护是为了保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一些专利壁垒则仅仅是为了阻止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能力,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今天中外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专利保护无疑是正确的事情,全球化越是深入,各国越重视专利保护,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保护明确了人们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专利保护客体的专有权利,这对激发人们创新的积极性,以及专利本身的推广应用和公开传播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公平竞争、提升效率。
 
然而现实中,一些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在专利保护的道路上走向极端,刻意制造专利壁垒,阻碍市场有序发展和公平竞争。专利壁垒不同于专利保护,是一些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凭借高科技优势来强化垄断、减少公平竞争,设立专利陷阱或通过专利来阻止另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一种形式。
 
比如美国著名的“337调查”,是美国针对进入该国市场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贸易措施的准司法程序。“337调查”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成为很多美国企业阻挡竞争对手的省钱、省时的非贸易壁垒手段。美国前助理贸易代表、美国国际咨询服务公司总裁查尔斯·布鲁姆甚至公开辩解说,任何贸易法规都有可能因为保护主义的目的而被滥用。
 
跨国公司往往是发达国家实施专利壁垒的“马前卒”,他们凭借技术上的领先和垄断优势,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不合理地行使专利权,往往采用设置专利网、收取巨额专利使用费等多种方式,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竞争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利益。结果往往是该产品无法进入本国市场,即便进入也会因为产品成本大幅上升而失去竞争力。
 
而且有专利壁垒,就难以摆脱纠纷。目前来看,跨国公司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专利纠纷,很多不是为了专利维权,而是把专利诉讼作为商业竞争的工具,把性价比高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产品赶出市场。一个专利官司通常要付出巨额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数都耗不起,甚至被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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