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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你不能不知的两件事儿!

2021-02-09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中外企专利申请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第二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中外企专利申请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大家要接下来要仔细看看:

 
  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因此,在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时候,在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后,千万不要忘记到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由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以免引起纠纷。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有任何不懂或者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专利顾问,专业免费的解答您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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